本人是阜口路和东平路附近小区的一位住户,近来发现该路口未安装电子监控,机动车在此路口闯红灯行驶、逆向行驶、超速行驶的现象很多,且该路段附近来往人流车流较多,以上现象给行人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,就在8.27早上该路口又发生了一起行人与机动车相撞的严重事故。建议尽快在该路口安装电子监控以规范机动车的驾驶行为。
您好!首先,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。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: 根据《安徽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第八条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责任之规定,应由属地政府的道路建设单位设置。您的建议阜阳交警支队将向该道路建设单位转达,同时加强该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,严格查处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。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!
安徽公安网 阜阳
2017年9月7日